根据川教〔2010〕20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川教函〔2010〕70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东软学子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同时展示我院教育发展的成果、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现成立学院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机构,并将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具体活动内容附件通知,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机构与活动方案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机构与活动方案
成立学院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机构:
主 任:张宪民
副主任:钟沛然、程学良
成 员:周乐辉、黄显、贾骐、蒋利明
办公室主任:周乐辉、蒋利明 (办公室设在数艺系党总支)
成 员:徐林涛、付一君、尹木、刘移民
组织活动方案:
一、主题和内容
四川省第六届艺术节以“青春?使命”为主题。我院参加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东软学子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节作品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东软特色。
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选题及评选办法待教育部下文后另行通知。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1、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学生。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3、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报送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设有艺术院、系的艺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甲组的演出),各校必须严把资格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2、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形式、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
4、艺术作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创作者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所在院校、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注:可以把艺术作品创作与地震灾后重建及全省广泛开展的“感恩.奋进”系列活动紧密结合)。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我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艺术节活动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20日)为各系、部开展活动阶段(校内开展阶段)。
各系、部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等活动。各系、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评选优秀节目和作品,并将表演类节目制作成DVD格式,于2011年5月20日前上报组织机构办公室(联系人:周乐辉 联系电话:028—82878077),学院将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评审上报教育厅参加省第六届艺术节。
同时我院应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将形成简报。
第二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为四川省组织艺术节各项比赛阶段(校外参赛阶段)。
6月中旬:省上组织专家对各校选送的节目进行评选,选出优秀的节目参加省上的艺术汇演。
六、奖项设置
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创作奖:在本届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原创节目中评选。
5、优秀指导教师奖:获省艺术节一、二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艺术表演节目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艺术作品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
6、校长风采奖:高校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7、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