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二〇一二年五一节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 )上班。5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假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8日(星期六)。
二、请各单位根据教学和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下午5:30前将本部门五一节期间值班安排以邮件发送到院办。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2年04月23日